继李克强总理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后,国务院新闻办4月16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重磅频出,一时间各种消息和议论不绝于耳
1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
2优化互联网家庭签约服务
促进家庭签约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网上开展签约服务,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和延伸处方。
3规范“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意见》明确线上开具的处方经过药师审核以后,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配送。
4推进“互联网+保险结算”
逐步拓展在线结付功能,包括异地结算、一站式结算等方式,从而方便病人就医。
5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
鼓励推进研发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6确保数据安全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健全安全的管控机制,加强新兴技术的安全防护,确保个人隐私安全,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保护体制。
7强化医疗质量监管
相关部门将出台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明确监管的底线,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并将所有诊疗全程留痕,公开医疗服务操作过程,明确参与医疗服务人员的相关责任。
1互联网医院将如何落地?
对于这个问题,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给出了权威答案。她指出,根据《意见》,互联网医院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以医疗机构为提供主体,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来拓展服务时间和空间,并且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根据互联网医院要提供服务的原则,此类互联网医院诊疗科目要与批准的实体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要一致。
第二种模式是以互联网企业为主体。对于已经申办了互联网医院的互联网企业,要求必须落地在实体的医疗机构,线上线下一致监管。
2互联网医院的业务边界在哪里?
焦雅辉强调,按照国际通行要求,互联网上初诊是绝对禁止的。对于复诊,比如皮肤病、长期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在病情没有发生变化、基本长期维持稳定的时候,医生掌握病历资料可以通过互联网做复诊并在线开处方。
但是有一些疾病,比如肿瘤、儿童疾病仅仅通过互联网,医生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这类疾病通过互联网来提供诊疗服务的话,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还是要求到医疗机构实地就诊。
3新办法是否会对现有的互联网医院行业带来冲击?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刘谦认为答案是否定的。他提到,目前各家互联网医院的规模都比较小,市场占有率也可以忽略不计,暂时无法互相竞争。无论是线上挂号、查结果、问诊随访、医保结算、处方外流,医院和医生没有直接的利益,互联网+医疗健康就走不远,它只能是个技术手段的补充。他强调,《意见》规定的依托实体机构并不难,互联网企业可以找一个线下机构挂靠。难的是该怎样吸引用户,让医生和患者活跃地使用,以及怎样找到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4新办法将如何影响医疗流程?
焦雅辉认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或将推动挂号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医院可以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一方面开发自己的手机APP,一方面加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搭建的预约挂号平台,把这些医院号源放在一个号池里,患者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话都可以进行挂号,非常的方便。此外,借助互联网精准预约可以更好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另一个问题是医院排队。借助“互联网+医疗健康”建立智慧医院,只拿一个手机就可以完成整个看病的过程,通过网上的预约,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医生的诊室看。约好了检查以后,可以实现诊间移动支付。现在有的地方把医保卡绑定,支付自己自费的那一部分,在家通过上网就可以查到检查检验结果,不用再到医院取片子和检查报告,对患者来说非常方便。全国多数三级医院都已经实现了这样一个医疗服务模式,《意见》要求二级以上的医院都要利用互联网为患者提供便利的服务。